中共岐山县委组织部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
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7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认真遵照执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夜学”内容,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辅导报告等方式进行学习、解读,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条例》精神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要抓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利用党建网站、微信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条例》,争当宣传《条例》的推动者。各党委(组、工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条例》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中共岐山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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