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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徽的制法说明、通用规格和使用范围
时间:2021-07-13 16:55 来源:   作者:   编者:岐山党建管理员   点击:

党徽的制法说明、通用规格和使用范围

党徽直径的通用尺度为下列3种:

    (一)100厘米;

    (二)80厘米;

    (三)60厘米。

    需要悬挂非通用尺度党徽的,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与悬挂背景、场合相适应。

党徽图案一般使用金黄色或者红色。

应当使用党徽或者党徽图案的情形:

    (一)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并在党徽两侧各布5面红旗;

    (二)召开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显著位置悬挂党徽;

    (三)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的基层组织的印章(印模),中间刻党徽图案。

可以使用党徽图案的情形:

    (一)党内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使用的证件、标识等;

    (二)党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章、徽章、奖状、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制作的有关工作证件等;

    (三)党内重要出版物、宣传品等;

    (四)党的各级组织的网络网站;

    (五)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党建宣传栏(墙),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

    (六)开展党的对外交往活动。

党旗的制法说明、通用规格和使用范围

党旗的通用规格有下列五种:

    (一)长288厘米,宽192厘米;

    (二)长240厘米,宽160厘米;

    (三)长192厘米,宽128厘米;

    (四)长144厘米,宽96厘米;

    (五)长96厘米,宽64厘米。

    在特定场合需要使用非通用尺度党旗的,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

应当使用党旗的情形:

    (一)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二)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

    (三)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的会议室。

可以使用党旗的情形:

    (一)召开党员大会、党的基层代表大会;

    (二)党的基层组织开展主题党日;

    (三)党员教育基地、党员先锋岗,以及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

    (四)在重要工作、重要项目攻关和抢险救灾、抗击疫情一线的党组织阵地、党员突击队等;

    (五)开展党的对外交往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一般参照党徽图案可以使用情形使用党旗图案。

    特殊情形需要同时悬挂党旗和其他旗帜的,应当把党旗置于首要位置。

禁止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的情况

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一)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

    (二)私人活动;

    (三)私人场所、个人网络空间的标识物;

    (四)个人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五)其他不适宜的场所、情形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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