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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寻找最美科技工作者” 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2-10 08:55 来源:   作者:   编者:岐山党建管理员   点击:

各镇党委、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县科协所属学协会、企业科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和县委十八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致力创新创造、勇于担当作为,更好地服务岐山高质量发展大局,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协《关于开展“寻找宝鸡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的通知》(宝市科协发2023〕7号)要求,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在全县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引领和激励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进一步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昂扬的奋斗姿态,在奋力谱写岐山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二、组织领导

“寻找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协联合组织实施。成立“寻找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县科协主席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科协,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推选标准

(一)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学风,恪守学术道德,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二)实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个人或团队;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在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用科技造福社会,为岐山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个人或团队;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个人或团队;坚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疫情防控、健康岐山等急难险重工作中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奋战一线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先进事迹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个人或团队;坚持服务社会,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个人或团队。

(三)事迹感人。工作事迹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强,具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推荐方式

本通知印发后,同步在《县政府信息网》《岐山党建网》《岐山宣传》《岐山科普》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予以发布,以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

五、推荐程序

(一)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按管理权限将推荐材料报所在镇科协、相关单位、县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或企业科协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县组委会办公室。首届已命名表彰过的市、县“最美科技工作者(团队)”不再申报。

(二)岐山县“最美科技工作者”由县“寻找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组委会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县组委会研究统一命名表彰。

(三)宝鸡市“最美科技工作者”在已推荐申报的岐山县“最美科技工作者”范围内优选产生,由县组委会研究审核后汇总上报。各镇科协、县级有关单位、县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具体负责各自范围内推荐人选的汇总上报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工业企业优秀科技工作者个人或团队的推荐汇总上报工作。

(四)以上推荐人选或团队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务必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县“寻找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科技工作者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推荐标准,充分发扬民主,确保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德、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作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推荐人选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推荐材料包括:

1. 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寻找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2份;(见本文附件)

3.《“寻找最美科技工作者”团队推荐表》一式2份;(见本文附件)

4. 每份推荐表后要附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内容为《“寻找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5. 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MB);

6. 凡候选人(团队带头人)为国家企事业单位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廉政鉴定;候选人(团队带头人)为私营企业或社会组织的,由本人出具征信证明。

七、联系方式

人:县科协办公室 王晓敏

联系电话:0917—8212546

电子邮箱:qskx.happy@163.com

报送地址:岐山县凤鸣西路51号县委大院前楼418室

邮政编码:722400



中共岐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岐山县委宣传部


岐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岐山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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