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5月8日至6月7日对岐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岐山县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反映,以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联系电话:17729187659,电子邮箱:swdsxcz0508@163.com,分别在岐山县委大院门前、岐山县维也纳国际酒店门前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来电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6月3日18:0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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