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县委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指挥部”和“参谋部”作用,切实增强专班各工作组间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岐山县通过建立日常管理、督导检查、信息互通、媒体曝光“四项制度”,全面提升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质效。
建立日常管理制度,促进工作高效运行。专班定期组织召开学习工作例会,认真学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等方面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专班成员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文件和讲话要求,听取各工作组阶段性汇报,分析工作存在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安排部署阶段工作,切实凝聚工作合力。强化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保障措施,认真践行“勤快严实精细廉”优良作风,推进专班各项工作高效顺畅运行,
建立督导检查制度,促进任务落实落细。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办等部门配合成立6个专项督导组,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导重点,采取集中督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暗访抽查等方式,分组分片不定期对各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督导检查,掌握各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进展,分析汇总督查存在问题,每月通报情况。针对督导检查存在问题,视情况发放督办函或提醒函,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正在进行整改,但进展较慢的及时予以提醒;对工作推诿塞责,推进不力的,按有关程序予以问责。
建立信息互通制度,促进协调配合有序。专班定期听取各组工作汇报,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总体情况。每月由各单位向专班报送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做到对上数据报送及时准确;专班根据每月分析研判和督导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反馈问题,精准指导;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工作,切实做到密切联系、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及时编发周工作动态和工作简报,在“岐山先锋”“岐山融媒”积极宣传经验做法,通报典型案例,强化宣传报道,扩大社会知晓率,提升群众认知度。
建立媒体曝光制度,促进全民共同参与。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全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作风建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公布干部作风问题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80举报平台作用,多渠道受理作风问题举报。通过在媒体设置“曝光台”,明确2类曝光对象和6类曝光情形,经县委工作专班研判后,分别在“岐山融媒”“岐山先锋”等县级主流媒体平台予以曝光。强化结果运用,凡被媒体曝光的党组织,在作风建设专项考核中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党员干部在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通过曝光晾晒,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律意识,持续改进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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