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省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安排省委组织部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各项重点任务。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郭永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会议强调,组织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认识,牢牢把握目标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带头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学有质量、学出实效。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强化警示教育,扎实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做到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推进组织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等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以严明纪律保障推动组织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在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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