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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
2005-02-02 11:31
来源:
未知
点击:
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精神,我县党政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从2005年1月到6月开展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搞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政机关和县(局)属事业单位,在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肩负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推进改革与发展的重任。这些单位领导干部多,党员比例高,教育对象的文化层次和政策水平比较高。他们能否保持先进性,直接关系到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的提高,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实现。因此,认真谋划和切实搞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顺利实现“四县”建设的奋斗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搞好这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还可以积累经验,为第二、三批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好头、引好路。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搞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从一开始就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二、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范围
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范围是:县级党政机关,县人大、政协机关,县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县级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县属和局属的事业单位中的学校除外)共207个基层党组织,2279名党员。
1、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因抽调较多党员干部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其先进性教育活动安排在第三批进行。
2、公安派出所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统一安排在第二批进行。
3、事业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可与其主管部门机关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压茬”进行,即主管部门先开展,事业单位稍后开展,以便加强指导。
4、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在本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一般应在聘用、借用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尚未转移组织关系、且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居住地党组织。暂时不能转移的,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三、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县委召开先进性教育活动部署动员大会之后,第一批单位原则上立即开始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因工作需要,个别单位不能立即开始的,其起止时间,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安排。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个月。每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是: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1月22日至3月20日)
1、进行思想发动。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开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部署动员大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讲清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和要求,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对党员和党组织的具体要求。同时,联点领导和督导组组长讲话,对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做好督导工作提出要求。
2、搞好学习培训。(1)学习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文件、领导讲话,重点学好党章。党组织要及时将《读本》和有关学习资料发到党员手中,确保党员人手一册。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明确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2)学习形式。针对实际情况,因地因人制宜,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读原文与听辅导相结合,讨论交流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学习身边典型相结合,举办培训班、研讨班与走出去参观考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党员领导干部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宝鸡大讲坛”、读书班、研讨班等为主要学习形式带头学习,并深入联系点对党员进行面对面地辅导。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理论骨干组成宣讲团,到各部门巡回宣讲;遴选优秀共产党员组成报告团,到各部门巡回报告;邀请省上有关专家教授,分专题给县级机关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作一次专题辅导。县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分层次组织党员进行集体学习,或进行集中培训,集体学习和集中培训的有效时间应不少于5天。(3)学习纪律和要求。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和讨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少于3次;每个党员参加不同层次集中学习培训的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40个小时。除个别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外,其他党员记学习笔记应不少于5000字,至少写1篇心得体会文章。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应尽量安排在晚上和“双休日”进行,以免影响工作。
3、明确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组织党员对照党章的规定和中央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胡锦涛同志1月14日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报告会上所作的重要报告中提出的六条基本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讨论,明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党员保持先进性的的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3月21日至4月20日)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征求意见面在本党支部内必须达到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党支部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征求意见面应达到100%,同时还要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党员个人也要主动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党员领导干部除在所在党支部征求意见外,还要采取适当方式在所在机关、分管部门和单位、下属单位的党员、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党组织将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归类,综合分析,并如实向党员反馈。
2、开展谈心活动。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和团结。每个党员谈心的面不能少于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党员领导干部除与所在党支部党员谈心外,还应与所在机关、分管部门和单位、下属单位的党员积极开展谈心活动。
3、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查找自己思想作风、组织观念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的高度认真剖析思想根源,形成党性分析材料。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审核把关,党员领导干部的由主要党员领导干部审核把关,主要党员领导干部的由上级领导或上级督导组审核把关。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逐人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提出评议意见。党员要根据评议意见,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外,还要参加党委(党组)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剖析。联点领导和督导组要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下级党组织要将开会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专题报告。
5、召开支委会。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在支委会上讨论研究,提出对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
6、向党员反馈意见。党组织将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归类,综合分析,并如实向党员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问题,要求其认真改正。
7、通报评议情况。党支部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4月21日至5月20日)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民主评议中查找和反映出的问题,党员个人、党的基层组织和领导机关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按照党章的要求切实进行整改。党员个人的整改方案,按照党性分析材料的审核把关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党的基层组织和领导机关的整改方案由上级督导组审核把关。
2、认真进行整改。对那些需要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改。上级党组织要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要为下级机关和普通党员做出表率。
3、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党员个人和基层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予以公布;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领导机关的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教育活动由上一阶段转入下一阶段,各单位党组织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上一阶段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两到三个月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一是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梳理,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下重新进行整改。二是党支部对优秀党员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表扬。三是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问题一时查不清楚的党员,不要急于进行处理,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具备条件的党组织,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那些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上述工作结束后,党组织要以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向下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通报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情况,并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上级党组织对下一级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
四、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1、认真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坚持把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始终,用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个阶段出现的思想认识问题,努力做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向前推进一步,党员的思想认识提高一步。
2、紧密联系实际,务求取得实效。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改造主观世界、改进作风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紧紧围绕“四县”建设的目标,树立党员意识、执政意识、群众意识,保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推进改革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3、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在下功夫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过程中,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党课参考教材》为参考,结合各自实际,带头给党员讲党课或作专题报告,并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4、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找准和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好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影响我县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使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进,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5、做好联系群众的工作。认真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广泛开展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机关和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走出机关,深入基层,真心实意地为贫困地区、困难企业排忧解难,联系和帮扶贫困户和困难职工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6、切实促进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做好本单位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行政业务工作,合理安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7、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经常性的党建工作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着力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提高党务干部素质,努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改进和完善党员教育培训、表彰激励、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认真研究探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努力形成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五、切实加强对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县级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把这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1、建立领导责任制。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级党组织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负责。各部门党员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并对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群众是否满意负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要充分发挥机关党(总)支部等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教育活动,又要以党员领导干部身份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学习教育活动,兼任多个领导职务的党员要以参加一个单位党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为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除参加市、县安排的重要会议、活动和急须的短时间外出的活动外,一般不再安排外出活动。
2、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这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在以往各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领导干部联系点,可以作为教育活动的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深入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亲自到联系点动员部署,亲自到联系点作学习辅导,亲自到联系点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亲自到联系点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帮助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抓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3、建立督查制度。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向各部门、各单位派出督导组。县上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督导组,加强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促和检查。督导组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看学习笔记与个别提问、现场测试相结合,面对面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向开展活动的单位党组织提出建议;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及时向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要重点督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检查指导工作是否有力;各部门、各单位的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工作力量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有力,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党员群众是否满意等。
4、建立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各级党组织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解决的问题。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组织部分群众以一定的方式参与有关学习教育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监督有力、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
5、搞好舆论宣传。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任务和重点,把握好相关政策,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党建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目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县上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积极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6、建立情况通报制度。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党组织应定期向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阶段动员、总结、转段的情况以及教育活动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及时向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总结。
在加强督查的基础上,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调研组,调查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不定期听取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先进性教育活动进展情况的汇报。县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确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联系点。县委组织部要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各部门党委(组)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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