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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县工信局关于开展选派机关党员干部进驻非公企业服务科学发展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
2012-04-09 13:01
来源:
未知
点击:
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全民创业战略,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 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双百双促”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宝市办发[2010]3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选派机关党员干部进驻非公企业服务科学发展活动。现就此项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人员选派
(一)基本条件
l、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2、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较强;
3、熟悉支持、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懂企业经营管理,沟通能力强;
4、廉洁奉公,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5、中共正式党员。
(二)选派方式
从今年7月份开始,每年选派不少于5名机关党员干部进驻重点非公企业,引导帮助企业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学发展。
1、分级建立派驻人员信息库和非公企业人才需求库(以下简称“双库”)。县级“双库”由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通过发放调查表的形式,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干部进驻非公企业服务志向和非公企业对党政人才的需求,鼓励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的同志积极参与,从而为选派机关党员干部进驻企业奠定基础(县级机关推荐进驻非公企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于7月2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2、派驻人员产生程序。各机关党组织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采取个人报名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1-2名入库人员,由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与需求企业进行对接,确定派驻人员。
3、选派范围及名额。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每年确定30%左右的重点非公企业,从县级机关推荐入库人员中选派5名以上的党员干部,实行一对一派驻。
二、工作任务
1、提高党组织组建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在没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要认真抓好党组织组建。凡具备组建条件的,要及时建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没有党员的要通过组建工会和共青团、“口袋党员”归建、发展党员等办法,积极创造条件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组织。通过努力,到2010年底,全县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6%以上,2012年底达到30%以上。在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要指导和帮助企业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建章立制、开展工作,通过在党员中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
2、引导非公企业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促进科学发展。紧密结合实际,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企业为载体,督促企业加强科学发展观再学习、再教育,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围绕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加强自主创新,促进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又好又快发展。
3、发挥沟通协调优势,帮助企业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紧紧依靠派出单位党组织,针对企业在项目、融资、营销、人才、管理、风险防范、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为企业牵线搭桥,帮助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派驻人员的管理
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驻单位双重管理,日常管理由派驻单位进行管理,定期考评、指导督促等事项以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为主。年度个人考核由派出单位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评价意见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考核等次。进驻企业人员脱离原单位工作,全身心帮助企业工作。
实行定期述职汇报制度。派驻人员每季度分别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出单位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第四季度工作汇报与年终个人专题述职合并进行。派出单位要加强与派驻企业的联系,全面掌握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帮助派驻人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培养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对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对责任心不强,甚至贻误工作的要责成派出单位及时调整。县级机关派驻非公企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凡是年终被派出单位考核称职等次以上的,每天按10元标准,年终一次性发给交通、生活补贴,补贴由派出单位和县领导小组各负担50%。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服务企业标兵”、“服务企业先进个人”和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炳奇同志担任,县政府副县长虢维章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县工信局、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考核办副主任李康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工信局纪检书记张亚斌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为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供坚强保证。
附:县级机关推荐进驻非公企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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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率先发展、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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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岐山县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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