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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
时间:2012-03-27 16:21 来源:未知   作者:岐山党建网   点击:
各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陕西长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党委: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的积极性,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经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12月份开始在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广泛开展群  众评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县”为主题,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五个好”、“五带头”的标准,注重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吸收群众的正确意见,更好地凝聚群众智慧,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保证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创造条件。
  二、评议内容
  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进行,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  主要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兑现公开承诺情况;(二)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三)为民办实事情况;
  (四)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对党员的评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参加创先争优活动,践行公开承诺情况;(二)立足本职,岗位争优情况;
  (三)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三、评议方法
  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镇本部门本单位的群众代表。参评党支部数要达到100%;农民党员参评率要达到95%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参评率要达到100%。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出资人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邀请非中共党员的负责人参加。群众评议一般采取会议的方式进行,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到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确保群众广泛参与。
  各镇党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接受群众评议。要通过不同形式向群众通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评议采取会议方式进行,参会人员主要包括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同时,要邀请包抓县级党员领导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
  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群众评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组织实施。
  上级党组织可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群众评议。评议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也可在一定范围公之于众。
  四、评议步骤
  评议工作从12月份开始,到2012年元月底结束,具体份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12月上旬)。做好群众评议安排工作,保证参评人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确定群众评议人数,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评议活动。原则上评议人数不少于15人。
  2、开展评议(12月中旬)。由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在党支部通报、党员自我介绍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认真填写《岐山县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和《岐山县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3、整理公开(12月下旬)。群众评议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派专人对本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评议情况以及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意见进行梳理汇总,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其中,各镇党委、县级有关部门党委(组)群众评议情况报县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备案,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4、整改落实(2012年元月份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根据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分别研究制定出整改落实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及时限要求,加强整改落实,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组织领导
  开展群众评议,是今年底前后创先争优的重要工作。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1、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基层党委(组)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接受评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接受群众评议、带头深入基层指导工作。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和推广有效经验和特色做法,确保群众评议工作不走过场。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要采取措施,推动本行业群众评议工作扎实开展。
  2、搞好工作衔接。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要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相结合,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等工作有机衔接,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
  3、注重结果运用。要全面掌握和认真分析群众评议情况,把评议结果作为2011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对群众评议满意度低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应限期整改;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大力宣传。要把群众评议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履行职责,争创一流业绩,以实实在在的效果取信于民,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4、务求取得实效。要根据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整改,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认真总结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巩固实践成果,用制度保证工作落实。
  附:1、岐山县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2、岐山县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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