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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的监督
时间:2006-09-14 10:44 来源:未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编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
   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的监督,是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从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典型案例来看,有少数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有的泡在麻将桌上昼夜赌博;有的挥霍公款大吃大喝;有的利用公款洗浴、垂钓;有的沉醉于色情场所寻欢作乐等等。这一方面暴露出了我们个别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信仰的动摇,另一方面也折射出了我们各级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存在一定的“真空”环节。由于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分散性和不确定性,特别是一些不正常活动的隐秘性,因而对其进行监督一直是个难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监督的全过程,使他们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在“八小时之外”,都要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坚持“两个务必”、把拒腐防变作为基本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珍视工作岗位,正确行使权力。还可以通过组织参观警示展览、典型案例分析,引导和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始终保持高尚的情操,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
   二、不断拓宽干部监督渠道。一是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监督员制度。其人选可以在退休干部、下岗职工、社会知名人士等不同层面的人员中产生,并统一组织进行相关的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在干部考察中,考察组注意听取他们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情况的反映,为全面了解领导干部的其它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同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经常性联系,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社会生活中有无越轨行为的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以诫勉谈话的方式进行警告。三是进一步扩大考察范围。在考察干部时,不仅要考察了解干部所在单位的情况,也要考察了解其配偶所在单位及居住社区所反映的情况。四是发挥好领导干部配偶的监督作用。纪检、组织部门可以定期召开领导干部配偶座谈会,或组织她(他)们参观警示展览等活动,教育她(他)们当好“廉内助”,支持自己爱人廉洁从政,远离不良的生活方式,还可以及时通报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工作和公务情况,避免以“加班工作”为借口,掩盖腐败行为的发生。五是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领导干部是公众人物,经常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大胆借鉴西方国家实行的媒体监督方式,畅通舆论监督、法制监督等渠道,形成监督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民主评议工作的力度。组织部门在届中、届末测评领导干部时不仅要在本单位进行,还应该广泛吸收熟悉情况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老干部代表、监督信息员等人员参加,也可以采用书面评议的方式,由参加评议者将评议材料封存交考察组,这样能在一定程度上打消干部群众的顾虑,从而了解到一些真实的情况,还可以采取设立民主评议意见箱,举报电话,请新闻媒体参加等方式对民主评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提高民主评议的效果。
    四、对领导干部容易发生问题的场所实施监控。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联合行动,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容易发生问题的地方,如歌厅、酒店、洗浴中心、度假村等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查访,发现有劣迹行为者或经常出入此场所者要当场记录在案,使当事人在事实面前无法抵赖。  
    五、设立廉政公积金和举报奖励基金。设立廉政公积金,使为政清廉的领导干部退休后可以支取这笔钱款。这对于廉洁的领导干部是一种奖励,对于贪污受贿者也是一种惩处的有效筹码。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可以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主动监督,鼓励知情者踊跃举报。
    六、强化制度约束。按照有章可循、有章必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究的思路,本着于法周密严格、于事切实可行的原则,建立健全一套真正管用的干部监督制度。在制定完善制度中,既要注意各项具体制度之间的衔接贯通,使制度管理形成一个紧密联系、协调配套的闭环系统,又要注重强化制度落实的保证措施,真正实现以制管人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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