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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 严格考核 疏通干部“出口”
时间:2006-09-14 10:46 来源:未知   作者:网站管理员   编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
    干部能“上”不能“下”,出口不畅的问题是组织人事部门长期探讨研究的一个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今年,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将陆续展开,要保证换届任务的顺利完成,既要按《干部任用条例》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又要积极探索干部的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疏通干部“出口”,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工作新机制。 
    一、抓教育树导向,形成干部既能“上”又能“下”的正确理念
干部选拔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以来,我们注重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创新与研究,对干部“出口”方面探索的不够,导致干部“出口”不畅,干部队伍缺乏活力。分析原因,干部难“下”关键是“官本位”思想存在和没有形成科学的运行机制。以往干部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后,如果工作上没有大的失误,大多是“一旦上任、一任到头”,对工作平庸、发展无方、难以服众的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多以思想教育、交流轮岗等形式予以提醒和警示,没有具体措施加以规范,达不到教育干部本人、促进工作的目的,使党员群众对干部工作同时产生一种误解,片面地认为干部的“下”是到龄退二线或触犯党纪国法受处理的。久而久之,会形成干部队伍年龄老化、素质下降、缺乏生机与活力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妨碍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改变这种现状,关键是要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切实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上来容易下去难”的思想障碍。结合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提高干部群众对“5+1”等中央出台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学习和认识,正确理解干部“出口”方面的规定,明确对不称职、不胜任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是一项制度、一项纪律,自觉适应新时期干部人事改革的新变化。同时,破除“上荣下辱”、“下必有失”等错误认识,正确认识干部退出领导岗位是推进干部队伍新老更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教育干部能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以党的事业和大局为重,处理好自己愿望与组织决定的关系,愉快接受组织安排。
    二、建机制严考核,疏通干部“出口”渠道
     要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在疏通干部的“出口”方面,必须有一套便于操作、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为了作好干部能“上”能“下”管理工作,我们在干部工作中既要继承以往干部管理方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又要结合实际,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实施诫勉和末位淘汰等一系列新制度,探索建立干部“进出口”畅通的选拔管理机制。
    一是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完善干部优胜劣汰的自然机制。干部的“上”、“下”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四化”方针,按照“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的总体要求,采取“双推双考”(即组织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和竞争上岗的方式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化,积极落实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减少选人失误造成的干部“下”的被动局面。
    二是严格考察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能“下”的评价机制。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正确评价,合理定性,是衡量干部能“上”能“下”的标尺。评价一个干部涉及的面较广,标准要求较多,因此在评价干部中要看主流、识大体,不因旁枝末节等无关紧要的问题影响对干部的整体评价。在实际考核评价中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把握:①日常工作的考核。日常工作情况,最能反映一个干部的基本素质。把日常工作列为评价干部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看干部的学习是否经常坚持,是否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深入,是否存在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急功近利思想等等。对日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促其尽快改进。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考核。对乡镇、部门年初下达的诸如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改、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考核,根据进度、质量和效果进行量化积分,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对搞一些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或消极怠慢不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警告。③对于“一票否决”工作的考核。即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工作的考核。单位工作考核被 “一票否决”的,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干部给予诫勉警告,并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纠正。④综合考核。对乡镇、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党建、精神文明、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综合考核名次连续两年排在最后一名的乡镇、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行末位淘汰。⑤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干部视具体情况予以降职、免职或撤职。
    三是建立全方位监督系统,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要加强群众监督,把干部的监督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参与干部的测评、推荐、选拔、评议考核等工作。设置干部监督信息电话,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监督,成立由组织、纪委、监察、人事等部门组成的干部信息监督联席会议,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信息工作的意见》,定期召开会议,核实群众举报反映,沟通干部监督情况。加强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干部降、免职规定定期进行督查,督查工作要实行“双向监督”,既接受群众监督,避免“暗箱操作”,同时接受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做到对干部“下”的定性慎重、恰当。
    三、强管理多关心,正确对待降职、免职的干部
    被降职、免职的干部,曾在单位做出过一定贡献,周围的干部群众要正确对待他们,要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关心、爱护他们,留足空间,让他们在社会上重新找准自己的位置。首先要注重教育引导。不论是组织还是干部、群众,都要对“下”来的干部一视同仁,通知他们按时参加单位活动,是党员的要正常过组织生活,帮助“下”来的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新的工作。其次要鼓励有专业技术特长或管理经验的干部创办私营企业或到民营企业应聘。“下”来的领导干部有一部分是有一定专业特长的人才,要鼓励他们到民营企业应聘或领办私营企业,发挥专业特长,实现人生价值。第三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适时起用。干部被降职、免职后,由所在单位定期对其进行教育,指出他们的不足,帮助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听思想汇报、民主测评、岗位目标考核、“双评”等途径,掌握被降、免职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并对其中做出突出成绩、群众公认的干部,经民主推荐、综合考核考察,组织研究后重新予以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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