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中省市支持社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党建引领县城所辖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社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逐步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但受基础情况薄弱、工作意识不强、缺乏有效抓手等因素影响,社区建设工作存在以下问题,需要下大功夫及时予以解决。
1.工作忙碌“顾不上”。设社区镇党委对党建引领社区建设专题研究、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上还未完全到位,在政策指导、人员调配、资金支持上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镇党委书记在发展经济、招商引资、乡村振兴方面投入精力多,抓社区建设方面投入时间偏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形势严峻性把握还比较浅表化、认识仍需进一步加强,缺乏应有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工作协调推进不够。
2.难以管理“不愿干”。社区物业管理涉及到住建、发改等多个职能部门,而社区党组织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领导力量,难以与物业公司形成制衡,难以在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共建中发挥有效的主导作用。同时,小区体量偏小,物业公司聘请难度较大,原有业主不想干。以我县凤鸣镇为例,全镇166个小区中单位型小区113个,由于业主多次变更,业主大多已不是单位职工,单位在管理上存在不愿、不好管理的问题。
3.多头转嫁“事太多”。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个别政府职能部门未经准入审查,把有关业务工作向基层延伸,转交了大量行政性工作,社区自治组织权责任务不清,社区民主自治功能发挥受到影响,社区工作压力大。
4.活多人少“效率低”。一方面,个别社区由于历史原因,不仅辖区面积大,居民户数及服务人口也偏多,无形中加重了社区工作人员任务量,服务管理存在较大难度。另一方面,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偏低,日常中的文明创建、安全检查、各类创建等工作量较大,晋升渠道相对偏少,导致社区工作队伍不稳定、服务居民力量相对薄弱。
对策与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势必要充分借鉴学习兄弟县区先进经验,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不断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1.创新方式方法,着力解决“顾不上”的问题。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尤其是党建引领社区建设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强化全县各级各部门对城市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县委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立足实情、直面问题,建立定期对社区建设情况开展实地观摩学习、监督检查、擂台比武等制度,有效促进学习借鉴,改进提高,确保中央、省市关于社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将支持社区建设相关情况纳入镇、部门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切实提升各单位主责主业意识,努力营造齐抓共管氛围。
2.强化互融共促,着力解决“不愿干”的问题。指导镇党委协助社区党组织加强与业委会、物业公司和派出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各方关系,凝聚各方力量。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发掘培育居民小区中的优秀党员,为下一步业委会改选储备合适的居民党员代表,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提高党员占比和作用发挥。强化对业委会、物业企业党员的组织关怀,使他们在维护业主利益的同时,更能主动化解一些物业纠纷,共同营建和谐家园。同时,不定期开展社区、物业、业委会、物管会等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及党员的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意识,加强服务能力,为居民群众提供更专业化精准化的服务。
3.建立健全制度,着力解决“事太多”的问题。以理顺社区公共服务体制为切入点,全面推进社区减负工作。集中清理社区居委会承担的不合理行政负担,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推动形成参与广泛、权责明确、协调有力、资源整合、运行高效的现代社区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社区治理科学化水平。同时,确保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和权责清单要落实落地,准入目录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不应由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规范政府各部门检查评比和创建达标活动。清理社区挂牌吊牌、门牌等,进一步消除物理隔断拉近干群关系,营造干净、整洁、清新的整体环境。全力推动社区还原“居民自治”本色,营造温馨舒适“居民之家”环境,敞开社区大门邀请居民群众广泛参与,通过认领公益项目、成立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全面植入“家”的元素,进一步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共享。
4.加强各项保障,着力解决“效率低”的问题。一方面,对1万户以上超大型社区要完成拆分,对规模为5000户-10000户的大型社区和1000户以下超小型的社区要结合区域位置、基础设施、居民意愿等完成优化调整或撤销等相关工作,确保居民办事就近方便,社区服务更加精细精准。另一方面,要着眼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综合考虑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岗位、社区工作年限等综合因素,区分社区正职、副职、一般工作人员,加快建立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夯实城市基层治理基础。要拓宽社区工作者晋升渠道,对连续在社区工作10年以上,日常表现优秀、群众认可度高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坚持“重实绩、轻考试”原则,经镇街推荐,县区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择优招录为镇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拿出一定名额事业编制用于定向招录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进一步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同时,要建立新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社区挂职锻炼1年制度,帮助年轻干部摸清基层实际,掌握群众工作法,为日后回到单位开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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