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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岐山县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04-09 13:42 来源:未知   作者:岐山党建网   点击:
岐山县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有关文件及视频会议精神,确保全县县、乡党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精神,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做到严明纪律、严肃教育、严格监督、严厉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十二五”规划,建设和谐新岐山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全面落实严肃换届纪律各项措施,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换届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换届前期工作
  (一)及时安排部署。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全县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党委要根据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有序推进。
  (二)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
  1、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全市视频座谈会议精神以及《宝鸡市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工作实施方案》,使每一名党政领导干部熟知“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同时把中央、省、市有关严肃换届纪律的文件发给参加学习会的每名领导干部,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2、召开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于4-5月份期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学习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对照换届纪律要求进行严格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印发一本《严肃换届纪律学习手册》。内容包括“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流程图、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以及严肃换届纪律举报电话、网站等。发送县级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参加民主推荐会的每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习。
  4、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培训。以县委党校为阵地,4月底以前,组织对乡镇组织、纪检等与换届工作有关的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5、开展一次专题谈心谈话活动。采取召开集体谈话会的形式,由县委主要领导与各乡镇、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谈心谈话;县纪委主要领导与乡镇、部门的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谈心谈话,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与乡镇、部门班子成员中的其他领导谈心谈话,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与后备干部进行专题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达到“四了解”、“四掌握”。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群众对干部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掌握领导班子结构、班子成员工作能力威信、干部群众对班子成员的评价、班子成员的思想品德。谈心谈话活动在4-5月份进行。
  (三)推行“四承诺一公示”活动。
  1、在换届前,各乡镇党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委,就本乡镇严格执行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向县委作出承诺(乡镇党委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见附件1)。
  2、县、乡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就本人和本部门干部严守换届纪律向同级党委作出承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见附件2)。
  3、县、乡参与换届推荐考察的工作人员和指导督查组全体成员,就遵守中组部“十严禁”、“十不准”等纪律要求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作出承诺(参与换届工作人员和指导督查组成员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见附件3)。
  4、参加民主推荐大会的“两代表一委员”就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向所代表的群体作出承诺(“两代表一委员”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见附件4)。
承诺主要采取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的方式,在4-5月份进行。承诺内容根据不同层次可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党建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广泛宣传动员。以县广播电视台、《岐山党建网》、远程教育网为平台,设置严肃换届工作纪律大家谈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宣传。
上半年,集中宣传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安排部署,换届工作纪律要求以及“五个一”、“四承诺一公示”活动开展情况。
下半年,集中宣传严肃换届纪律好的做法和成效。深入宣传换届工作和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意义,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约请部分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访谈,深化宣传动员效果。同时,制作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内容的宣传标语、版面、挂幅、卡片,把换届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民主推荐期间
  1、强化专题教育。在召开民主推荐会前,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函发给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要求自觉遵守(给参加推荐人员的函见附件5),并填写回执寄回县委组织部,回执时也可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回执见附件6)。
  2、开展问卷调查。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和遵守换届纪律承诺制情况问卷调查,一是了解掌握“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情况;二是了解对开展遵守换届纪律承诺制活动的知晓和效果情况;三是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严肃换届纪律和遵守换届纪律承诺制情况调查问卷见附件7)。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并形成书面结论。问卷调查结果向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对知晓率比较低、履行承诺不到位的乡镇、部门要深入查找原因,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第三阶段:干部考察期间
  1、完善公示内容。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公示见附件8)。对有违反换届纪律反映的,及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经查属实的,取消其提拔资格。
  2、报告有关事项。按照规定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批复同意后再上会研究。凡要求报告的事项,该对上报告的必须如实报告,该对下把关的必须严格把关;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考察对象确定后,县委组织部要认真征求县纪委意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3、全面考察了解。把是否遵守换届纪律作为干部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考察组在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同时,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对发现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进行深入核查。
  第四阶段:换届选举期间
  1、重申纪律要求。在下发召开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会议通知时,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一并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要求既严格遵守又加强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给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函见附件9)。
  2、进行现场督导。在各乡镇召开换届选举会期间,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派出指导督查组对会议选举和执行换届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3、开展民主测评。在给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会议通知时,一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换届风气测评表见附件10),请他们对本乡镇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换届选举会结束前由指导督查组负责收回统计。
  第五阶段:换届工作结束后
  1、进行全面考核。换届工作结束后,要对乡镇遵守换届纪律、执行换届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应对媒体舆情反映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同时,通报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考核结果,风气好的予以表扬,风气不好的按照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
  2、认真进行总结。各乡镇党委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书面总结及相关统计表(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1)。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查工作重点,确保督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在换届前,重点督查乡镇换届准备情况,特别是学习、宣传、贯彻换届纪律,开展“五个一”活动、执行“四承诺一公示”制度情况;在换届期间,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换届工作结束后,按照中央、省、市委对换届工作的要求,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向县委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2、畅通监督渠道。在岐山党建网开通岐山县严肃换届纪律举报网页,进一步健全举报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建立电话举报专人值守制度,换届期间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24小时专人值班。换届期间,对受理的举报信息进行认真统计,及时上报。
  3、加大查处力度。凡是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认真受理、及时查核,做到一件不漏、一丝不苟。对县委组织部的立项督查件,在15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立即制止、坚决纠正。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查处不力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坚决处理到位;对查实的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
  4、加强信息报送。要及时向县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中的突发事件以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如遇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5、积极应对舆情。要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对媒体特别是网络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县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炳奇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选会同志担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安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工作人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县上将成立指导督查组,派驻乡镇具体指导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各乡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要把换届工作作为当前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各项要求,既加强对本级换届工作的领导,又加强对下级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真正做到层层负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是匡正换届风气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抓、全程抓,切实形成坚决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3、推动工作落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制定措施办法,开展监督检查,查处举报案件,努力匡正换届风气,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
  附:1、乡镇党委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参考样表)
  2、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参考样表)
  3、参与换届工作人员和指导督查组成员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参考样表)
  4、“两代表一委员”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参考样表)
  5、给参加推荐人员的函(参考样稿)
  6、回执(参考样稿)
  7、严肃换届纪律和遵守换届纪律承诺制情况调查问卷(参考样表)
  8、公示(参考样稿)
  9、给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函(参考样稿)
  10、换届风气测评表(参考样表)
  11、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情况统计表(参考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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