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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办发[2010]86号
时间:2010-05-10 23:12 来源:未知   点击:
中共岐山县委办公室
关于建立县委常委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了认真贯彻中省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宝市办发[2010]19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县社区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县委决定建立县委常委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孙  毅同志联系凤鸣镇凤西路社区
张海建同志联系蔡家坡镇开发区社区
霍铁桥同志联系益店镇社区
付乃璋同志联系蔡家坡镇东街社区
李炳奇同志联系蔡家坡镇火车站社区
张选会同志联系凤鸣镇凤东路社区
巨文利同志联系五丈原镇社区
  建立县委常委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提出的社区党建工作“三有一化”目标的迫切需要,对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县委常委要定期深入联系点,研究和指导社区党建、社区建设等方面工作,把社区党建联系点建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示范点。
  每位常委深入社区联系点协调指导工作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各有关乡镇和县级部门要积极做好县委常委社区党建联系点的日常联络和协调配合工作。
中共岐山县委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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