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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0-10-19 23:23 来源:未知   作者:岐山党建网   点击:
有关乡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
  现将《关于在全县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岐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岐山县委创先争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9日
 
关于在全县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在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在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为主题,从实际出发,统筹推进社区党的建设和中心任务,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贯穿社区创先争优活动始终,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目标要求
  社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做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发展增动力,群众得实惠”。在具体活动中,要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在六个方面创先争优。
  (一)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科学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发展思路和工作措施,支持和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高标准做好中心工作,充分调动社区群团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社区居民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促进社区和谐上创先争优。及时了解社区居民的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建立完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和矛盾预防、调处机制,促进社区秩序稳定,居民安居乐业;深入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广大居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实现家庭和谐幸福,邻里团结互助,人际关系融洽。
  (三)在服务社区居民上创先争优。把服务居民、造福群众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积极参加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志愿服务和结对帮扶等活动,多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好事。
  (四)在推进“三有一化”上创先争优。把“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基层区域化党建格局)作为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加大推进力度。选优配强以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经费经常性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建设集党员活动、便民服务、文化宣传、信息传播、健康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活动场所,完善统筹联动、共驻共建、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等机制,夯实社区党建工作基础。
  (五)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上创先争优。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社区党员状况,开展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工作,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提升活动效果,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带头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成为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中坚力量,在社区居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六)在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上创先争优。继续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兑现向群众做出的承诺。总结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标准
  社区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形式,是创建先进社区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一)先进社区党组织的基本标准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社区党组织设置合理,按期换届。党组织书记模范带头作用强、综合素质高。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保障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辖区内党员能够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并取得显著成效。从事社区工作的党员为民服务意识强、政治觉悟高,团结协作精神好。党员组织生活开展正常,经常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设有党员议事和活动场所,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到位,社区工作和公益性服务用房配备到位。建有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社区党建工作。党员参加社区民主协商议事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4、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与社区居民切实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方便居民生活和办事。
  5、群众反映好。社区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对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每年进行1次以上居民民主评议。
  (二)社区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社会工作知识,努力掌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水平。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努力提高为居民服务的专业化素质。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一心为民的精神,积极参与涉及居民利益的民情恳谈会、矛盾协调会、事务听证会、成效评议会等,在解决社区热点、难点问题上成效明显。努力为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做好服务工作,完善共驻共建机制。推动社区实行党务、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五公开制度,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与社区困难群众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和走访居民制度。能够主动参加居民小组长、楼门院长等社区骨干队伍,积极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发挥自身专长,为社区居民生活、慈善互助、科普教育、文体娱乐等提供志愿服务。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对社区内各类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在职责范围内的能早控制、早解决,维护基层稳定。带头维护社区环境,不违章搭建、不乱堆乱放、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停车,不违规饲养动物等。
  5、带头弘扬正气。带头开展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带头践行公民道德规范和居民公约,引导社区居民养成健康科学、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以及和谐楼院、五好家庭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工作措施
  从2010年6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在搞好思想发动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分工,把握工作重点,创新活动载体,引导社区党组织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
  1、公开承诺。制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区居民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社区居民监督。
  2、领导点评。乡镇党委书记每季度对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每月对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3、群众评议。乡镇党委每年对社区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对党员开展活动情况,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4、评选表彰。乡镇党委每年对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结合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适时评选表彰,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5、全程纪实。社区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全程真实记录在册,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台账,使督促检查和评议考核有据可查。
  各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为加强对全县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实行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宣传部共同负责,民政局具体指导的工作机制。成立全县社区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全县社区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和督查。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检查。有关乡镇党委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包抓社区工作机制,要经常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推动活动开展。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指导小组作用,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乡镇党委及活动指导小组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三)抓好宣传推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党建信息网的作用,注重发现、总结和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带动整个社区创先争优。要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利用社区宣传栏、黑板报、社区网站(论坛)、社区报刊等进行宣传,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社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与社区各项工作统筹推进,相互促进。要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相结合,全面完成整改后续任务,健全完善科学发展长效机制。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具体工作相结合,以活动的开展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工作的成效检验活动开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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