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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办发[2010]101号
时间:2010-06-12 23:35 来源:未知   点击:
岐办发[2010]101号
中共岐山县委办公室
转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陕西长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党委: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岐山县委办公室
2010年6月9日
中共岐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岐山县委宣传部
关于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六个加快实现”、构建科学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0年至2012年在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实施‘三大战略’、提升‘四创’活动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岐山”为主题,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围绕推进“六个加快实现”,构建科学发展示范区,解放思想,创新实干,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堡垒,把广大党员锤炼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
  ---推动科学发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推动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规划、思路的举措务实有力,党员在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的模范作用凸现。
  ---促进社会和谐。注重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不稳定隐患,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服务人民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要求和措施,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载体,活动经常有效,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加强基层组织。基层党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富有成效,党员队伍充满活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7”工程推进扎实有效,力争到2012年,全县一、二类村党组织达到50%以上,60%以上的农村党员掌握1-2门致富技术;城市社区“三有一化”建设强力推进,今年底社区办公和室外活动场所建设全部达标,工作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和加强,干部待遇适度提高,区域化党建格局初步形成;非公经济领域党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到2012年达到30%以上。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二、主要内容
  全县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主动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增强创先争优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活动载体
  各乡镇党委、县级有关部门党委(组)和有关企业党委要围绕活动主题,根据县委确定的活动载体,结合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的岗位特点,加强分类指导,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口。
  农村要以“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农村党建“七大工程”,通过落实 “一定三有”,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等,激发加快发展农村经济的内在动力和争先进位意识,提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城市社区要以创建“文明社区、和谐家园”活动为载体,以“城区联动”为抓手,大力推进“三有一化”,全面构建“两会一中心”运行机制,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国有企业要以开展“争创‘四强’党组织、争做‘四优’党员”活动为载体,围绕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技术创新、提高创新能力、培育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定不移地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和集群化发展战略。
  机关要以开展“争做学习型党员、创建学习型基层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活动为载体,围绕全县发展与和谐大局,把党员干部推向率先发展的第一线,推向项目建设的主阵地,推向招商引资的最前沿,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学校要以“坚持办学方向,服务全面育人,推动科学发展”为载体,全面深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和“让青春闪光、为党旗增辉”活动,推进教育改革,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要以“建组织、强作用、树形象、作贡献”为载体,扩大党的工作和组织覆盖面,通过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单位要区别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通过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争当德艺双馨党员文艺工作者、人民满意的白衣天使、师德标兵等活动,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事业发展。
  四、总体安排
  创先争优活动整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2011年7月前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7月后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
  (一)动员部署,营造氛围。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文件,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具体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会,搞好思想发动。活动方案要符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突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工作量化、目标细化、载体实化。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党委(组)和有关企业党委活动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县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程序,公开承诺。把创先争优活动中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与“双承诺双公开双评议”活动结合起来,按照党组织和党员“提”诺、组织“审”诺、公开“亮”诺、督促“履”诺、年终“评”诺的“五诺”工作法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全面争创,稳步推进。以开展向优秀共产党员鲁有强同志学习活动为重点,以“五学五比”活动为载体,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先进为榜样,立足岗位,争创先进。注重载体创新,丰富内容,积极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讨论、献计献策、岗位创新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热潮。采取典型示范、领导抓点、专家点评、互动交流等形式,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四)坚持标准,考核评议。要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把上级党组织和广大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标准和条件,结合“双评议”工作,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五)系统总结,表彰奖励。各基层党组织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固化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比推荐、逐级表彰的方式,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2012年“七一”前夕,县委将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机构。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全县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党委(组)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相关人员共同参与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的工作机制。
  2、落实领导责任。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各党委(组)要切实担负起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活动开展。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部门党委(组)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督促、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党委(组)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并注重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作用。要以党组织和党员的争创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3、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党建信息网,以及手机信息平台等传媒手段,大力宣传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县电视台、县信息化办公室要开设专栏,持续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要通过组织报告会、举办座谈会、召开经验交流会,努力在全县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4、加强督促检查。健全落实党建工作定期研究制度和创先争优督查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采取会议推进、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要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及时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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