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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年轻干部座谈交流材料之——骑自行车的检察官
时间:2014-01-14 17:28 来源:未知   点击:

  作为检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我对我院开展的检察官骑自行车办案,是比较了解的,这项制度是我院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政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维护检察官的良好形象而设置的。此项制度拉近了检察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同时,检察机关是国家的司法机关,代表着国家的形象,骑自行车办案也体现了这一点。

  一、这项政策的提出是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提出的,虽然岐山县城面积不是很大,可是,我院位于周原广场东侧,距离县城中心较远,尤其是对于业务部门去的法院、看守所办案较远,若单位派车,不仅在手续上比较麻烦,而且车程也就两三分钟,所以对于县城范围5公里以内,骑自行车是合理的,单位的公车毕竟有限,司机有限,骑自行车就可以随时出发,不用办理派车单等手续。我也经常去公安局里面的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若步行过去至少须15分钟,骑自行车正常时速下只需5分钟左右。但是院里特别规定,若天气等因素不适合骑车,也不提倡这样做。近半年来,我们骑车下乡、办案、送材料等,从来没有耽搁事情。

  二、节约经费,塑造良好形象。据单位粗略计算,每年节约经费万元左右。提倡勤俭节约的同时,骑自行车塑造的是一种亲民的形象,在老百姓眼里,我们不管职位高低都是官,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而骑自行车在办案的同时,也是在为我们的检察官做宣传,我们和普通人一样,我们虽然是国家的干部,但我们更是人民的公仆,我们是法律和公平的守护者,我们没有特权,我们手中的权利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

马背上的法庭和集市上开庭

  作为一名法律院校毕业的学生,我就这个问题谈一下自己的认识,以下是我的看法:

  由于派出法庭设置多集中在个别乡镇,许多地处偏远农村的农民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存在着诸多不便。距法庭较近的乡村,群众有了矛盾纠纷愿意到法庭解决,矛盾也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结。而距法庭较远的乡村,往往由于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趋向激化,再诉讼到法庭后一般也较难调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一件案件的审理,仅立案、开庭、送达,当事人至少要往返几次法庭。对一些边远村庄的群众和老弱病残当事人来说,非常不便。选择在集日开庭办公,村民可以赶集时顺便寻求法律帮助。便于沟通和联系。只要遇到申请立案的,即可当场办理。我认为不管是马背上的法庭还是集市上开庭都是符合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的特点的,法庭就是为了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设立的,它的的作用才能发挥出来。在法律的范围内,提倡这样的做法是一项便民利民政策。

  这一举措形式上公开,促进司法的公正,让群众知悉司法活动,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真正实现阳光审判,同时也进行了普法宣传,但是也要主意方式方法,比如涉及他人隐私的案件就不能在集市上公开审理。

对我县教育事业的看法

  教育是一国之根本,就我县目前的教育事业,我觉得应该加强管理和提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教育,我周围的家长有的周末将孩子送到宝鸡参加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甚至送西安进行补课,有的家长直接将孩子转到宝鸡上学,目的是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学到更多的东西,成为社会有用的人才。以下是我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教师队伍的水平,我们都知道,良师益友是人生中的宝贵财富,古希腊伟大哲学家柏拉图的老师是苏格拉底,我们也知道孔子和他的学生们,所以,一个好的老师对学生至关重要,所以,不能忽视教师队伍的质量,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因此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再充电。教育还应该让读书者明白,读书是为了修身、为了齐家、为了治国、为了平天下。让学生从小就养成爱读书、会读书的好习惯。一个坏老师奉送真理,一个好的教师则教人发现真理。”一个好的习惯会让一个人受益终身。

  二、提高学校的硬件设施,虽然我们的教育投入资金已经很多,可是相比市区的学校,我们个别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比如,现在的计算机已经很普及了,让学生参加实践课,学会简单的操作。校内图书馆应该及时更新新书,提高学生的阅读水平和能力,增加知识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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