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考办发[2011]03号
岐山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市上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的
通 知
各有关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2011年市上考核任务已经市委、市政府审定下达(宝市办发[2011]15号),其中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共性指标任务8项,年度专项目标任务8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及特色指标任务25项,产业化建设项目任务20项。为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就任务分解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查看附件) 点击下载
五、几点要求
1、要做好任务的细化分解和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尽快研究,提出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值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具体的承办单位、股室和个人,夯实任务和责任,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措施到人、考核到人。
2、要做好督促检查和月报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认真分析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确保工作进度。同时要坚持月报制度,按月将指标任务完成数值和产业化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送考核办,以便准确及时掌握全县任务完成总体情况,按季度上报市考核办。
3、要做好上下协调和资料积累工作。承办指标任务的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上对口考核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市上考核安排和要求,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和信息资料。承办产业化项目建设任务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项目进度台账,落实专人切实做好项目阶段性完成情况说明材料、投资凭证票据复印件等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在市上考核中不出现任何问题。
4、要做好日常管理和对照检查工作。承办市上考核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上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考核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强化日常管理,健全完善各类制度、会议记录和平时考核资料等,并要落实专人加强与市上对口考核部门的日常联系,按时上报信息资料,及时掌握该项工作在全市所处的位次,查找不足,增添措施,确保每项工作任务都能够达到要求,在市上年终考核中不扣分。
20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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