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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深化目标责任考核 推动“三项机制”落实
时间:2020-10-12 08:37 来源:   作者:   编者:岐山党建管理员   点击:

近年来,我县以目标责任考核为支撑,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凝聚追赶超越的精气神,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干者容、劣者汰的鲜明导向。

突出考核支撑。将“三项机制”与目标责任考核深入融合,以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实。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紧盯目标任务落实,围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和督办提醒,强化指标分析比对,提高考核督查的推动力和实效性。同时,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支撑作用,依照“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管理规范化”原则,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做到考核目标清、责任实、考评准、奖惩公。

科学运用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托,坚持把“三项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遵循,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三重两看一关心” (注重人品、重视基层、重视年轻干部,看能力潜质、看干部经历,关心身体)的用人导向,重点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注重选拔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的干部,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扎实跟踪问效。扎实开展“四查四看”活动,指导各镇、各部门对标对表、靶向发力、推动工作。将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情况纳入全县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建述职评议内容,扎实对各镇和县级部门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将“三项机制”工作成效纳入全县基层党建问责内容,通过检查通报、诫勉、降等、组织处理等形式进行问责,倒逼制度落实,激励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履职、主动作为。

强化典型引领。对标“四结合四运用”原则,坚持把“三项机制”与目标责任考核、追赶超越重点工作、干部调整、工作问责紧密结合,将“三项机制”贯穿干部选用全过程,大力挖掘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推广,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追赶超越、干事创业。“三项机制”出台以来,全县共有75名科级干部在本职工作上尽职尽责,业绩突出,被岐山县委提拔重用;25名干部予以容错纠错;17名干部因履职不力、难以胜任本职工作,进行能下调整,切实树立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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