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市委组织部《助力疫情防控五条措施》,引导和激励全县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践初心、担使命,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鲜明导向。将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现实表现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政治站位高、担当能力强、群众口碑好、工作作风扎实的党员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全县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就地转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组建攻坚队伍。从县级部门和事业单位抽调政治素质好、基层经验丰富、应急处突能力强的党员干部赴防控任务较重的社区和交通卡点等疫情防控一线,协助做好各项工作。从有关镇、公安、卫健、工信、交通等部门抽调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参与疫情流调溯源应急工作。要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疫情防控抽调人员工作规定》,严明工作纪律,无条件接受统一调遣、统一管理、统一监督。
三、用足激励机制。对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及时通报表扬,特别优秀的给予物质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简化审批备案程序,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公务员,优先晋升职级或参照公务员职级积分规则予以加分;对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干部,优先晋升职员等级。四、重点发展培养。注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培养成熟、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接收为预备党员;对在防控一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可根据工作表现情况,及时择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五、用情关心关爱。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慰问奋战在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公安民警,加强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同时,要妥善解决疫情防控干部的具体困难和后顾之忧。
六、严格考核奖惩。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专项任务纳入2022年度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对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年度考核予以降等。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年度考核予以加分;受到表彰的个人,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名额。
七、落实党内关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分批次从县管党费中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向防控任务重的镇、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和卫健、公安、交通等部门倾斜,慰问奖励疫情防控一线有功党员干部。
八、从严问责处理。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畏缩不前、临阵脱逃的干部,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对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
中共岐山县委组织部
2022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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