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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三)
时间:
2019-05-13 08:46
来源:
宝鸡党建
点击:
次
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组织部门的作用是什么?
1、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严格人选把关,坚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二、
村“两委”会换届选举中“八不选”要求有哪些?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
(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三)三年来(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土地政策和环保政策等,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
(四)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五)涉黑涉恶的,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六)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
(七)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差,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威信不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八)不能正常履职、不能长期驻村或者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如何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
1、各级党组织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加强具体指导,县镇两级党委直接抓在手上。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
2、对不选什么样的人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
3、乡镇党委严格人选资格审查,县级组织、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
4、对黑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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