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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时间:2021-11-12 09:06 来源:组织一组   点击: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三农”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总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干部、组织、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聚焦,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水平。

一、存在的问题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各地乡村振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从整体和质效来看,仍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产业发展单一,没有形成一村一品。整体质量不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单一,具有不稳定性持续增收渠道少,农业抗风险能力低。二是引领作用不强农村党员队伍老龄化严重,服务群众能力不足,缺乏致富带富能力,示范引领作用不强。三是缺乏专业人才。基层干部队伍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年纪偏大。农村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农技服务队伍力量薄弱。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就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以如下建议。

二、对策建议

强化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扛牢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乡村振兴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整合政策、资金、队伍、资源,凝聚工作合力,积极构建组织系统主抓,部门联动配合,乡村具体落实的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各级党委要坚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乡村振兴工作,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推动一把手负责制,广大领导干部切实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包联乡村振兴示范村、重难点村,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深入田间地头,走村入户,在一线了解掌握情况,征求农村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同基层干部群众一同谋发展、理思路、出实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同时,要在干部考核、提拔、使用等方面突出乡村振兴工作实绩,对工作实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对考核排名靠后、履职不力的及时约谈处理。

强基固本,筑牢战斗堡垒。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建强战斗堡垒。以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和强化政治功能为重点,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聚焦村集体经济薄弱,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集中整顿。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和“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规范村级运行。完善村规民约,深入开展五星文明户、文明村镇、道德模范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党风带民风,在传承红色基因、传播先进文化中涵养乡风、凝聚力量。三是突出作用发挥。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子商务等,通过设置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等,激发党员在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民自治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党支部+合作社+企业+村民”集体经济模式,持续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效。

聚才凝智,建强骨干队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一是选优配强村级班子。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打破行业、身份、地域限制,从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等人群中,大胆选用思想解放、事业心强、思路清晰、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选优配强村“两委”干部。二是精准选派驻村干部。突出因村选派、因岗选派,立足派驻村实际,充分结合选派单位职能及驻村干部个人特长等方面,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最大效能,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从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抓好驻村干部待遇保障,树立一线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用干部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励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三是加大专业人才培育。持续落实人才引进培养工作保障机制,加大校地合作力度,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培养和引进高水平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不断加大对拔尖人才的教育培训和动态管理力度,努力营造引才用才留才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本土人才潜力,定期开展实用人才培训,注重从基层一线和中心工作中发现、培养人才。

完善机制,增强发展后劲。坚持全局思维,统筹谋划布局,积极协调各方,进一步凝聚合力,增强发展后劲。一是强化指导,大力推进加强统筹谋划,指导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制度,提供发展规划指导、技术推广和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对产业相近、地域相邻、资源相似的,实施跨村联营、强村带弱村等“区域联动”的方式,抱团发展,做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从严考核管理。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推行村组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采取日常管理积分考评、年度考核量化指标的办法评定等次、兑现奖惩,形成工作实绩与报酬待遇相挂钩。进一步加强村干部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值班值守、首问负责、民事代办等制度。三是强化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一肩挑”书记基本报酬、组干部误工补贴和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热情,出台相应普惠性政策,对发展规模特色产业进行优惠补贴,激活发展动力。完善加强项目的立项审批、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收益分配等方面监管,确保发展成果不后退,农民收入不减少,乡村振兴之路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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