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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3-10-16 14:22 来源:未知   作者:岐山党建网   点击: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弘扬和树立“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全县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中省市有关精神和县文明办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体系,壮大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结合深化“三问三解”活动、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活动、“党员进社区、奉献双岗位”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深入村、社区,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想、志愿所能”的要求,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以村和社区群众为服务对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公益性便民利民服务和志愿互助服务。重点开展便民利民、扶贫帮困、就业创业、治安维稳、卫生保健、环境维护、宣传教育、文体娱乐、助农增收、心理疏导等服务。积极创新服务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经常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常态化、个性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安排
  1、动员部署(1月-2月)。广泛发动各基层党组织动员党员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成立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认真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相关责任。
  2、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3月-4月)。结合学雷锋活动日、“科技之春”活动、“植树节”等,组织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进农村、进社区,开展学雷锋便民利民活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活动,弘扬雷锋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月活动(5月-6月)。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组织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深化“三问三解”活动,以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重点,向广大群众普及党的为民、利民、惠民政策,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做好半年工作总结。
  4、集中开展文明市民素质提升活动(7月-8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文明市民学校、文明村民学校主阵地作用,以党员志愿者为教学骨干力量,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为重点,举办培训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5、组织开展志愿互助活动(9月-10月)。以重阳节和“邻里节”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敬老、爱老”活动,带头参与“好邻里”、“好家庭”、“好儿媳”、“好婆婆”创建活动,以家庭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6、开展总结评比、典型推广活动(11月-12月)。认真总结志愿服务活动,表彰一批先进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和党员志愿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典型。
  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在制定服务计划时,既要完成上述阶段任务,又要注意结合实际安排常态化、个性化志愿服务活动。
  四、组织领导
  县委成立“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高清苗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宏亮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刘宏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各党委(组)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精心策划服务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志愿服务传递的关怀与温暖。党员志愿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注意个人言行举止、维护党员干部形象。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支持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财力、物力和时间上给予保障,充分发挥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在凝心聚力、促进和谐上的积极作用,为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巩固全国卫生县城成果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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