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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的安排意见
时间:2014-08-29 15:10 来源:未知   作者:岐山党建网   点击:

各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在职党员八小时之外在居住地社区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按照宝鸡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的安排意见》(宝市组发〔2014〕5号)精神,根据中共岐山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员在居住地社区发挥作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岐办发〔2010〕90号)要求,现就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为重点,按照“全员参与、坚持经常,一方隶属、双重管理,县镇统筹、单位推进,灵活形式、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三问三解”和“双岗双责”、“三岗三责”服务群众工作法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居住地社区成为党员干部转作风、居民群众得实惠的主战场,构建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开放型区域性社区大党建格局,为建设富裕人文生态和谐的美丽岐山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凡是居住在社区的县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所有在职党员,都要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参加服务。通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达到“在职党员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组织动员在职党员发挥党性观念强、文化素质高、专业技能优、推动工作力度大的优势,积极参加社区建设,逐步改进社区便民服务,健全服务体系,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在职党员
  按时持《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证明信》,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如实填写《在职党员基本情况信息卡》,亮明身份,领岗履责,主动承诺、热忱服务,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双重管理,主动把自己“八小时以外”志愿服务情况和“生活圈”、“社交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重点围绕“十个带头”、“六个一”开展服务居民群众活动:
  “十个带头”即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保护公共设施,带头提倡文明新风,带头创建社区文明。
  “六个一”即1、当好一名信息员。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2、认领一个服务岗。在职党员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服务意愿等情况,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主动到社区认领一个党员志愿者服务岗位,并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管理,按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岗。每年至少参加2次以上或不少于10小时的服务居民群众活动。3、提出一条好建议。在职党员要主动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促进社区发展出主意、想办法。原则上每名在职党员每年至少向社区或社区主管部门提出1条以上有价值的意见、建议。4、帮好一户困难户。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在职党员的帮扶意愿和辖区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成立帮扶小组、“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结对帮扶一户贫困户、一名困难党员、一名残疾人、一名贫困学生或一名孤寡老人,坚持每月至少深入居民家中一次,开展助贫、助困、助残、助学、助老“五助”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让居住在社区的困难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享受到贴心的援助。5、办好一件实事。在职党员要在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等方面为本社区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社区公益活动、一次社区文化活动、一次社区环境整治活动和一次社区社会治安活动。6、做好一个表率。要树立党员的文明形象。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倡导社会公德,提倡文明新风,以一个人带动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片,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区党组织
  1、做好报到接洽。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及时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档案,全面、准确地掌握辖区内在职党员的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建立在职党员信息库。
  2、细化服务内容。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通过设立社区“心愿墙”、居民“心愿箱”、网格管理员入户了解等办法,全方位立体化征集服务对象的“微心愿”。对梳理出来的“微心愿”按照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医疗保健、扶贫帮困、便民利民、文化娱乐、治安调解、环境保护等服务岗位和服务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科学制定“志愿者活动菜单”,组织在职党员第一时间结对认领,做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网”。
  3、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坚持社区推荐与在职党员自愿相结合的原则,组建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按照就近原则合理编组,统一组织调配,为在职党员进社区领岗履职搭建好平台,倡导将每季度最后一个双休日确定为全县“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日”,集中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涵盖不同类别的优质服务。 
   4、加强日常管理。探索建立“多方联动、双向管理”机制,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活动情况的记实、评议、汇总、上报等工作,认真填写《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写实登记卡》和《在职党员现实表现评议情况反馈卡》,每年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一次党员的服务情况,重要情况随时反馈,确保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情况及时、准确、真实地反馈到单位党组织。
  (三)单位党组织
  各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开展活动由各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县级机关单位党员开展活动由县直机关工委负责,下属单位的党员开展活动由主管局党委(组)负责,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以及督查考核等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1、思想发动。各镇党委、县级部门党委(组)、县直机关工委要制定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组织在职党员开展“怎么下去、服务什么、怎么服务”大讨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统一思想,自觉公开党员身份,自觉服从社区党组织管理,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使走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成为在职党员的自觉行动。
  2、组织报到。及时为在职党员开具《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证明信》,督促在职党员填写《在职党员基本情况信息卡》,审定《在职党员服务承诺卡》。采取党员个人报到、集体组织报到、党员领导干部建立联系点、机关党组织与驻地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等方式,组织党员按期报到,亮明身份。县级机关单位在职党员报到率要达到95%。
  3、严格管理。要确定一名联络员,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本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的现实表现,对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反馈和考评结果要进行综合运用,把党员进社区工作情况与党员的民主评议、评先树优、晋级晋职相结合。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及时进行宣传、表彰,对不参加社区活动和在社区中反映不好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不断健全在职党员教育管理新机制。
  三、工作措施
  1、坚持“一证四卡”制度。在职党员持《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证明信》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根据社区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填写《在职党员服务承诺卡》,交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填写《社区在职党员报到回执》,交单位党组织备案,建立《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写实登记卡》和《在职党员现实表现评议情况反馈卡》,并将反馈情况纳入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和考核。
  2、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认真落实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三问三解”联系群众工作法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岐办发〔2013〕5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不断深化在职党员承诺制,把社区作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主要平台。在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要向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公开承诺服务事项,依据承诺内容在社区“认岗”,积极主动地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加强与社区党组织的经常性联系,定期走访,互通信息,全面掌握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加强引导、管理和监督,帮助在职党员解决在服务居民群众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社区党组织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引导在职党员参加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党性实践活动和社区建设活动,如实记载活动写实登记卡,定期向单位党组织反馈在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3、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县委组织部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镇、县级部门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将党员在社区的表现作为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推选各级党代表候选人和党员干部提拔调整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形成“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的激励约束机制。每年将结合各类党建工作检查,深入各镇、各部门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进行督查。对活动组织扎实、工作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力、走过场、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领导
  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在职党员党性锻炼、加强作风建设和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下功夫抓好落实。各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县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各单位密切配合、社区党组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设社区镇要承上启下,帮助和指导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机关党组织书记具体抓的责任体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县直机关工委要发挥好县级机关在职党员数量多、优势突出的特点,为全县做出表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进社区,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服务社区,以上率下,为居住地社区建设奉献力量。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典型经验,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各镇党委、县级部门党委(组)、县直机关工委于每年12月5日前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情况汇总表》上报县委组织部。


                                                                               

中共岐山县委组织部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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