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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岐山县委组织部关于分解下达2014年党员发展控制指标的通知
时间:
2014-09-01 08:37
来源:
未知
点击:
次
各镇党委,县级有关部门党委(组):
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积极稳妥地对全县发展党员数量和党员结构进行有效调控。按照“控制数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现将今年各镇、县级有关部门党委(组)发展党员控制指标下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国组织部长会议指出:“党员发展和管理,根本的是把总量控制好、把质量提上去”。控制发展党员总量是中央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发挥党员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镇、县级有关部门党委(组)一定要站在党的建设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控制党员总量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控指标任务的完成。
二要严格发展程序。今年控制指标的下达,综合考虑了各镇、各党委(组)党组织数、党员数、入党积极分子数、上年度实际发展数和上级调控要求。各镇、县级有关部门党委(组)要根据下达的调控指标,结合实际,细化分解下达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指标。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方案和落实措施,及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严格按照审批的计划发展党员。各镇、县级有关部门党委(组),要在6月底、12月初前分别上报发展党员计划执行情况。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各镇、县级有关部门党委(组)要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规定,切实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严把发展党员标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发展党员“一测三评”、“三级预审”、“三步公示”制度,全面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把好党员“入口关”,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各镇、县级有关部门党委(组)要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抽查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或不执行发展党员调控计划的将严肃处理,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评选党内先进的资格,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严肃性。
中共岐山县委组织部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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