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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的实施细则
时间:2012-04-09 14:06 来源:未知   作者:岐山党建网   编者:岐山党建网   点击:
各有关乡镇党委:
  为扎实推进城镇社区“三有一化”建设,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宝市组发[2010]256号)和县委创先争优活动总体安排,现就2010年6月到2013年底在全县社区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文明社区、和谐家园”为主题,以推进“三有一化”建设为重点,以服务群众和群众满意为目标,围绕“实施城镇化推进工程”和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城市”,强化功能,健全网络,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力争到2012年,全县社区“三有一化”建设全部达标,到2013年示范社区党组织达到70%以上。
  二、具体内容
  1、认真落实“三有一化”建设任务。
  (1)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类组织机构健全,名称规范、牌识清楚、悬挂到位,人员配备合理,党组织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2)坚持不断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制定教育培训方案,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党员群众的能力,做到有人管事、把事管好。
  (3)认真落实“费随事转”和组织开展低偿服务相关政策,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自我补充为辅的运转经费保障新机制。社区干部、工作人员报酬及办公经费均达到标准。
  (4)积极改善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条件,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室外健身活动场所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区“六室三站一场两中心”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5)充分发挥“两会一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党员进社区、奉献双岗位”主题活动,组织引导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发挥作用。
  (6)建立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议事机构,努力形成共驻共建工作合力,构建区域化社区党建工作格局。
  2、不断提升服务党员群众的工作水平。
  (7)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整合资源,形成多功能、综合性的社区服务工作站,全面推行服务事项代理制,方便党员群众办事。
  (8)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社区主导的便民服务、市场主导的商业服务和社会主导的志愿服务,满足党员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9)大力推进特色社区创建活动,以组织引导和发挥群众性文化娱乐团体作用为重点,积极倡导崇尚科学、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成效显著。
  3、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10)围绕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指导协调和支持驻社区“两新”组织建立党组织,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
  (11)认真开展“双承诺双公开双评议”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协调议事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党员服务中心的作用。
  (12)切实加强流动党员摸底登记、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管理服务经常、模范作用发挥好。积极探索流动人员两地接续培养、发展党员办法,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3)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激励帮扶制度,认真做好社区困难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的帮扶慰问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三、工作措施
  1、细化目标。有关乡镇党委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的实施细则,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强化推进工作措施。
  2、拓展形式。一是深入宣传。有关乡镇党委从事社区工作的党员干部要深入社区,同基层群众进行交流,举办各种宣讲活动,把开展“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的目标任务、具体内容、方法步骤等主要精神告诉社区党员群众,激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投身参加活动的热情和干劲,推动“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指导。有关乡镇党委要加强对此项活动的指导,特别是分管领导要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不断提高“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效果。三是培育典型。各有关乡镇党委要把开展“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典型示范活动。及时总结发现和培养社区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扩大示范效应,带动社区党建工作跃上新水平。
  3、统筹推进。要把“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与推进社区“三有一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城市结合起来,与“党员进社区、奉献双岗位”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发挥“两会一中心”运行机制和在职党员在居住地社区发挥作用机制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分类指导,增添措施,整体推进。
  4、强化领导。各有关乡镇党委要把“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作为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加强党对城市工作领导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乡镇党委负总责、各职能部门抓落实、社区书记具体抓的党建工作责任制,采取乡镇领导包抓、乡镇干部驻社区指导、驻社区单位结对帮扶等有力措施,推动“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有效开展。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基层上报数据的审核,认真与有关部门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对浮夸虚报、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坚决查处,通报批评。
  四、考评办法
  1、考核验收。“文明社区、和谐家园”党建主题活动由县委组织部每年组织考核。考核由上级党组织考评(上级党组织考评指标见附件1)和群众测评(群众测评表见附件2)共同构成。参加群众测评的人数原则上每个社区不得少于50人,测评人员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示范社区党组织在上级党组织的考评中不能低于90分,群众测评各项优秀率不能低于90%。市级示范社区党组织由乡镇党委申报,县委组织部考核验收,市委组织部评比、审定;县级示范社区党组织由乡镇党委考核验收,县委组织部评比、审定。
  2、评比表彰。各有关乡镇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结合纪念“七•一”活动,对评出的示范社区党组织进行表彰。县委组织部每年“七•一”前夕对县级示范社区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并从中择优向市委组织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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