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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前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的通知
时间:
2012-04-09 14:08
来源:
未知
点击:
次
各乡镇党委,县级有关部门党委(组),陕西长盛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党委: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及县委十五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深化拓展“五送一建”送温暖建机制活动,使全县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经研究决定,春节前夕对我县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进行一次慰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各乡镇、各系统摸底上报的生活特别困难党员和生活相对困难党员。
二、慰问标准
建国前入党的8名农村老党员发给慰问品,并结合慰问发给2010年下半年生活补贴(2010年去世的1名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由所属乡镇代为发放);各乡镇、各系统摸底上报的60名生活特别困难党员每人发放慰问金600元;150名生活相对困难党员每人发放慰问金300元(名单附后)。
三、慰问办法
慰问金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特困党员由有关县级领导和组织部领导逐人慰问(慰问金和慰问品由各办公室派专人到县委组织部领取);生活相对困难的党员由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企业党委(组)代县委组织部进行慰问,慰问金由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于1月15日前来县委组织部领取。
四、慰问要求
有关党委(组)要把此项工作放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做好党员慰问工作。慰问时领导要亲自带队,登门入户与慰问对象面对面谈心交流,了解其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要结合春节慰问,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生产生活,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确保春节慰问金专款专用,真正把有限的慰问金送到生活困难的党员手中。整个慰问工作务必于2011年1月26日前结束,慰问对象花名册及个人签名盖章的领款收据于1月28日前报送县委组织部。
附:1、岐山县2011年春节前慰问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特困党员分组安排表;
2、岐山县2011年春节前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名单;
3、岐山县2011年春节前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慰问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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